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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小学师生冲突


冲突与和谐、竞争与合作,是人类社会个体间、群体间相互交往和互动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作为一种特殊情况,师生冲突与师生合作也是普遍存在的。国内外的教育专家和教育工作者对师生冲突以有不少的研究,但无论从本质问题引起关注的广泛性还是从研究的深入性来看,目前这种研究还有很大的“空隙”。有鉴于此,本文就试从师生冲突问题的意义、师生冲突的概念界定、性质、类型以及师生冲突与学生观点和教师的角色等方面,对师生冲突这一现象进行分析论证,以期丰富有关问题的研究,并提出实践性的意义。
   一、师生冲突问题的意义
   师生冲突是一个古老的问题。师生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差异的地方,都有可能存在冲突。有的潜伏着,有的爆发出来。不过,冲突的性质、冲突的形式以及冲突的解决方式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当前,社会变革对师生关系提出的挑战使师生冲突问题变得更加突出了。具体表现在:
   第一,主体意识增强。经过“浩劫”后的“拨乱反正”,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人心,政治上的“民主化”、经济上的“市场化”、文化上的“多样化”、大众传媒的“丰富化”成为社会变迁和发展的基本方向。伴随着生产力的解放,人的独立人格、人的价值和尊严、人的创造性和人的自由意志受到关注、尊重和提倡。反映到教育上来,教师“权威”地位开始“松动”,学生的主体意识得到提升,师生互动过程中学生由消极被动转向积极主动的态势逐步显现出来,再用传统的眼光看师生关系,必然落后于新的时代。而在师生冲突中存在的“千不是,万不是都是学生的不是”的归责理念也已过时。
   第二,竞争渐趋激烈。伴随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改革大潮,经济在高速发展,社会正经历着巨大的变化。竞争的加剧、节奏的加快、物质生活的丰富、超前消费的影响——不仅影响着社会、家庭,也波及到校园,冲击着青少年一代。他们稚嫩单纯的内心世界趋向复杂,心中的矛盾和困惑增多。有时甚至情绪紧张,焦躁不安,导致心理疾病。这一切对师生关系提出了新的挑战。师生冲突的产生无疑多了诱发因素。而如果解决的不好,其潜在的破坏性相应的也增加了不少。
   第三,信息时代到来。在我国发达地区,信息时代已是现实。无时不在、无处不有而又瞬息万变的大量信息对教育提出了近乎矛盾的双重要求。一方面,教育应大量地、有效地传授越来越多、不断发展并与人的认识能力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教育应使人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在“信息迷宫”中所处的位置,并提供相应的“指南针”,为个体的发展指明方向,避免被“信息浪潮”吞噬的危险。这就给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是否具有这样的知能和水平,直接影响到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和维系。反过来,由此而起的师生冲突解决得如何,更是影响到学生的健康发展。
   第四,家庭结构变化。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独生子女家庭成了普遍的家庭模式。家长对独生子女的过度关爱导致了我国“小皇帝”、“小太阳”的大量涌现,也出现了这些“小皇帝”、“小太阳”们所特有的问题行为,如任性、自私、依赖性强、娇气、骄横、不合群、不善交际等。同时,伴随着包办、终身制等文化强制性观念的消亡,人们的婚姻观念日趋开放。单亲家庭、再婚家庭数量的增加,使这些家庭中的孩子的教育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说,家庭成了学校的“对手”。师生关系因此也更趋复杂化。处理不好这种关系,也将导致师生冲突乃至教师与家长冲突的产生。
  面对以上所及挑战和问题情境,用习惯的方式无法根本解决问题。尤其是,在对师生冲突缺乏深入研究的前提下,教师难有明晰而正确的师生关系理念,也难以选择有效而合法的冲突解决策略。所以,在新形势下,师生关系、尤其是师生冲突乃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以下将从师生冲突的概念界定论起。
   二、师生冲突的概念界定及类型
   冲突是指人们因目标不同而相互紧张或对立的状态。换句话说,就是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明显化。
   师生冲突是社会冲突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存在于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一种紧张状态。相对于一般社会冲突而言,师生冲突限于具有独立意志能力的成人与还待提高独立思考能力的未成年人之间,冲突双方虽然在权利能力上具有法律规定的平等地位,但由于年龄、能力、阅历、学识、所处社会环境、地位以至思维方式、情感、个性等都有所不同,他们观察同一事物或问题的角度自然发生差异;他们所采取的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就不可能一致。这种分歧发展到一定阶段,差距越来越大,矛盾越来越大,矛盾激化了,就会上升为冲突。
   师生冲突是师生双方在正式或非正式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心理紧张状态的一种表现形式。大致上有如下几种类型:
   (一)从冲突产生的导因划分,有学生过错冲突和教师过错冲突
    就学生方面来说,一是有些学生既缺乏基本学习能力,又缺乏责任感、同情心、羞耻心,当他们违纪违规受到教师批评时,随意顶撞;二是少数成绩好的学生,自视过高,虚荣心过强,受到他所瞧不起的教师的批评时也会顶撞;三是学生干部在班级工作上与班主任的意见不一致而发生冲突;四是部分学生心理素质不稳定,自控能力差,容易和教师发生冲突。
    就教师方面来说,一是对学生冷漠,缺乏爱心,缺乏情感交流;二是对待学生不公平,厚此薄彼;三是情绪不稳定,易将个人工作、生活中的烦恼、不满迁移或发泄到学生身上;四是教育方法不当,对学生采取具高临下的姿态,动辄训斥学生;五是对学生施行体罚、变相体罚;六是处理问题失当或失误时,顾及面子,未能及时矫正,引起学生不满而导致冲突。
    师生接触最多的地方一般就是在教师中,课堂上。课堂冲突多表现为课堂上的纪律管理,及由于教师所教内容和学生接受能力之间产生差距而造成的冲突。
    (二)从冲突发生的环境划分,有课堂冲突和课下冲突
     课下冲突一般是在课间或在校外因偶发性事件引起的。实质上,这类冲突往往是课堂冲突的延伸,既师生由于课堂上发生过冲突或由于长期的隔膜所形成的偏见、成见,在课堂外某一特定场合或环境,因某一事端而引发起来。
    (三)从冲突涉及的范围划分,有师生个体之间和教师个体与学生群体之间的冲突
     个体冲突是一个教师和一个学生之间的冲突,影响范围小,但对学生及教师个人产生的影响有可能更为深刻。群体冲突包括一个教师和学生群体的冲突、一个学生与教师群体的冲突、学生群体和教师群体的冲突。这类冲突常常是由于教师处事不公,激起“公愤”或由于教师的教学有错失、教学方法不当又缺乏自我批评精神而引起学生群体的不满。
    (四)从冲突形成的过程划分,有持续性冲突和偶发性冲突
     持续性冲突一般有如下三个阶段:
     一是冲突的酝酿阶段。在教师当众批评学生时,学生受到心理刺激,脸色微变,低头微温,或瞪眼不语,或显露轻视教师的表情。
    二是冲突的触发阶段。当学生不服从教师管教时,教师即采取命令学生站立、走出队列、离开教室或没收学生物品等措施,学生因行为意志受阻,自尊心受到伤害而脸色变红,或者低声嘀咕,不理睬教师的命令,或对教师怒眼相视,气氛较为紧张。
     三是冲突的激化阶段。老师进而用刻薄的语言讽刺挖苦学生甚至动手拉学生、推学生或强行没收学生的物品时,遭到学生反抗,这时学生脸容凶狠,眼红气暴,恶语抗争
    偶发性冲突没有复杂的过程,大多是因教师“让步”或学生收敛不良行为而未使冲突事态继续发展和扩大。
    冲突总是人之间的冲突。师生冲突乃是发生在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冲突。撇开个别的学生和教师的心理特点和个性特征不谈,一般地,就学生观和教师的角色界定而言,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师生关系,影响着冲突的性质以及冲突解决的方式,进而影响着冲突的结果。所以,分别来考察学生观和教师角色是必要的。
    三、由师生冲突看学生观
    现代人学观、教育观、学生观认为,教育是由人所从事、又是为了人的事业,离不开人学思想的规范。要建构良好的师生关系,应肯定人的价值。因为“人是社会最宝贵的,最有价值的生命体”。人之所以为人,并不是孤立的、自然的存在,而是时刻处于社会的交往关系的网络中。师生首先是作为“人”相遇在一起并产生关系的,因此我们应从一个更高的视点——人的本质、人的价值来审度师生关系的建立。
   (一)要认识到学生是人
    这里所指的人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其一,学生不是死的物,而是活的能动体。所谓活的能动体,意味着他具有发展自身的动力机能。他不仅与其他生物一样,能够通过对外界作摄取活动,使自己的机体得以保存和发展。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动力机能还表现为他能够以人所特有的能动性,创造和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并用以发展自己的身心。作为一种实践对象,他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塑造和改造,而是能够意识到自己是被他人所塑造和改造的,从而有可能自觉地参与教育活动,以一种与教师相重迭的目的而进行,共同完成教育的过程。
    其二,学生是有血有肉的人,有其思想感情。这也是与作为物的劳动对象完全不同的。因此,在教师的心理上,不仅仅把学生作为一种认识对象,同时必然会由学生的心理反映而与其建立起其他的心理联系,诸如情感、需要等等。而各种心理联系当然是双向的,如教师对学生产生某种感情,学生对教师也回应以感情。学生既是一个具有思想感情的个体,就意味着他具有独立的人格,有自己的需要、愿望和尊严。这一切理应都得到尊重和正当的满足。学生不同于其他的物可以听任摆布、压服。
    其三,学生处于学习期间,虽然尚未进入创造价值的过程,但是通过教育却可以使他们对社会、对人类作出积极的贡献,甚至创造出伟大不朽的价值。因此,在教育的过程中应当珍视学生作为人的无与伦比的价值,不能任意损伤和残害他们。
   (二)要认识到学生是发展中的人
    所谓发展中的人,其意义是:
    学生不是成人的雏型,而是具有其自身的身心发展的特点。当生理和心理等科学尚未充分发展起来时,在一个很长的时期中,人们都把少年儿童看作“小大人”,并不认为他们与成人有什么质的差别,认识不到他们所特有的需要和发展的特点。因此,在教育工作中往往抹煞他们的特殊性,向他们提出与成人同等的要求和行为标准。
    学生作为发展中的人,在他们身上所展现的各种特征都还处在变化消长,日趋成熟的过程中。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不犯错误,难免没有缺点,这是十分正常的现象。但他们的缺点、错误,较比成人来说,一般也有较大的矫正的可能性。教师只有从思想情感上接受这一事实,处理问题才能理智和冷静。
    由于学生各方面发展还不够成熟,因而他们取得成年人的关怀和教育就成为必然的需要。教师只有充分认识这一点,才能以一种培养的观点去待学生,积极发挥教育的作用。
   (三)要认识到,学生是将要走进“社会”的人
    教师的手里握着学生的明天,就必须高瞻远瞩,不仅要变化学生的身体素质,也要变化学生的认识、情感、行为等心理因素;不仅要使他们能够承受现有的社会关系,以适应社会生活,还须使学生能在将来承受社会的生产力的挑战,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总之,教师所要实现的是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
    有了以上这些认识,我们就能明确:学校教育、教学的过程,实质上包括了师生之间的知识信息、思想感情信息的沟通,师生之间的彼此了解、期待的人际认知和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互动行为。在真正的师生关系中,师生应该共同面对知识,共享人类文化,共感人格魅力,共悟精神价值。教师只有正视师生之间正常存在的差异,理解和接受学生在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上的个别性,这样,师生之间的冲突才能避免或减少。即使发生了冲突,教师也能够把冲突引导至正确方向,化解为积极的结果。当然,这需要教师具有冷静理智的自制力,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灵活机智的解惑力、随机联系的变通力、及时果断的调控力。
    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们的一些教师往往把自己作为真理的化身,把学生看成幼稚无知,从而无视学生的尊严和人格。应该看到,处于时代前列的当代青少年学生,已跟过去绵羊般驯服的形象有了越来越大的距离。随着青春发育期的提前,信息渠道来源的多样,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他们的主体意识增强了,喜欢抱着怀疑及审思的态度重新估量一切。作为教师,如果看不到这些变化,依然保持原有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和方式,就可能使师生两代人间的沟壑不断扩大、传统的学生观,建立现代的新型的学生观,是处理师生冲突的一个必然方式。现代社会更加强调平等和对话,我们应该对此有足够的认识。
    以上是着眼于冲突的学生一方,就教师的学生观做了讨论。现代学生观的确立需要教师角色的重新定位。在一定意义上说,有什么样的学生观,就相应地有什么样的教师角色。
    (四)师生冲突与教师的角色
     人走入社会,就要充当一个角色。角色,可理解为个人在特定社会群体中的身份,以及为此身份所规定的行为规范和行为模式的总和。个人的社会身份就是个人的社会职能、权利和责任。它规定了一个人活动的特定范围,即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其中也包含对人对己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心理因素。当一个人纳入为自己社会身份所规定的行为规范和行为模式时,便充当着角色。
    教师所充当的是为“继往开来”而“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这是中国的优良传统。乌申斯基也说:“老师是过去历史未来的一个活的环节。”从下一代人的精神境界和社会生活中,可以找到每一位教师在人类历史上的印痕。因而,教师这一社会角色被定义为:“学校中传递人类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进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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