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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民营经济实现振兴梦想


壮大民营经济实现振兴梦想
  
  作者/张志勇
  
  在沿海发达地区,民营经济不断创造着一个又一个春天般的“奇迹”,形成了“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发展格局。当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全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大会上指出“我们和发达省份的差距,主要就是差在民营经济发展滞后”时,双辽市委、市政府开始对比发展找差距,冷静思考找出路,适时提出了“加速赶超跨越,实现全面振兴”的“双辽梦”,并以此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着重从四方面入手,全力壮大民营经济,实现振兴梦想。
  
  打开思想之门,让创业的激情奔涌为最大限度地激发全市干部群众的创业热情,双辽市多渠道加大思想解放力度,努力破除思想枷锁,鼓励大家积极投身到创业洪流中来。
  
  一是开展了民营经济建设年活动。为营造出全民思考、全民讨论、全民参与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双辽市召开了民营经济建设年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面向全市机关干部、社会群众广泛开展了“我为民营经济发展进一言、献一计”大讨论活动。活动发起后,全市各界对突出发展民营经济表现出极大关切,通过填写征求意见表、打电话等形式积极反馈意见。经过梳理,共征集到涉及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828条。双辽市政府对这些意见和建议给予高度关注,对好的建议积极予以采纳。一股“人人谈发展、人人思创业”之风悄然兴起。
  
  二是开展了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宣讲活动。为加深对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理解,双辽市邀请省委民营经济宣讲团作了专题报告,邀请省工信厅专家就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进行专题辅导,对机关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进行再动员。另外,积极组建农民宣讲团,从各乡镇懂政策、会发展的种粮大户、养殖大户、农村民营经济致富带头人中精心挑选有理论基础、视野开阔的“名星农民”作为宣讲团成员,坚持“三结合”(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与全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会议精神相结合、解读党和国家的富民政策与解放思想大讨论相结合、农村民营经济致富领头人典型引路与带动农村民营经济全面发展相结合)、做到“三创新”(宣讲形式新、宣讲人员新、宣讲内容新),宣讲团先后深入到乡镇进行现身说法式的宣讲,引导农民转变思想观念,迅速点燃广大农民的创业热情。
  
  三是加大舆论宣传,让创业意识深入人心。为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认识到发展民营经济的深远意义、崇尚积极创业实现自身价值观念、将全市各界的思想统一到创业行动中来,双辽市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上分别开辟新闻专题、专栏,大力报道全民创业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突出事迹,形成全市共下民营经济发展“一盘棋”的良好氛围。如今,在双辽的街头巷尾,听到人们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创业兴业。
  
  出台优惠政策,“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优惠的政策环境是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的“温床”。双辽市积极打破行业本位主义观念,放弃眼前利益,谋求长远发展利益,制定出台了《双辽市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全民招商鼓励全民创业的意见》等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全方位培植适宜民营经济发展的“沃土”。
  
  一是加大财政政策扶持,首次设立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从2013 年起将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基数为500 万元,以后每年按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比上年新增本级财政收入的5%递增。
  
  二是加大税收政策扶持,对经过认定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减收所得税。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按规定比例和方式在税前扣除。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其中,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 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 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月营业额2 万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每次(日)营业额500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 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并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在企业内部转让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对新办企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起2 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孵化基地和创业基地,5 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贡献较大的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三是加大土地政策扶持,将民营企业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统筹安排。对投资10 亿元以上的民营项目,实行省级用地指标“点供”政策;对重点民营经济项目和投资亿元以上民营经济项目用地,分地区建立用地服务档案,全程跟踪服务。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实行林地审批与用地审查同步进行,确保项目及时落地;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标准化厂房等工业地产项目建设。另外,在放宽准入条件、支持升级创新、强化金融服务等方面也出台了扶持政策。
  
  提供优质服务,变“管理员”为“保姆”在全省新一轮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中,双辽市政府各部门积极实现由“管理员”向“保姆”转变,认真做好“加、减、除”三篇文章,精心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做好“加”的文章。一是加快办事速度。规范审批行为,审批时限在现有的基础上平均再压缩20%,即办件要达到85%以上。二是加长服务链条。政务大厅和各部门都要建立领办、代办制度。政务大厅和各部门都要建立领办、代办受理服务平台,指定专人受理,并按企业意见无偿领办、代办,建立受理、办理情况记录簿。三是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凡是有公开办事大厅的部门,必须建立音视频电子监察系统;公安、工商、国税、地税、建设、金融保险、法院等有基层面向企业公开服务的部门,除建立系统内部电子监察系统外,还要与市政务大厅电子监察系统连接。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各部门要将审批项目、时限、依据、收费标准等在审批和收费单位明显处公布。
  
  做好“减”的文章。全力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对新注册的投资3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从注册之日起到2015 年,免收省级设定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从2013 年起,对省级和部分国家设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再降低5%;三是对确需保留的事业单位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一律降低5%。
  
  做好“除”的文章。一是除去市本级和乡镇政府确定的收费性项目,市本级不准出台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进一步清除涉企乱罚款、乱检查行为。各部门进一步量化、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并由法制办按照科学、规范、简便、有效的要求,严格审定,暂时没有细化的,处罚一律按下限执行。实行执法权和处罚权相分离,执法人员不得随意对企业下处罚单,需按规程报批,营造出一个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实施能人带动,“众人划桨开大船”“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双辽市深入开展“三个带动”,让各方能人齐带动,共同开动民营经济发展“大船”。
  
  一是干部带动。双辽市按照三个“三分之一”活动的部署,三分之一的党员干部“闯出去”,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发展民营经济的先进经验,开展招商引资、总部经济、创业兴业活动,掀起新一轮创业热潮;三分之一的党员干部“沉下去”,帮助乡村、社区、企业谋发展、解难题、办实事;三分之一的党员干部“坐下来”,抓好项目攻坚、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促进落实。目前,“闯出去”招商引资的干部紧紧围绕电力能源、高载能、硅矿利用、粉煤灰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大型专业市场、化工产业和辽东新区建设8 个主攻方向,成立8 个推进组,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企业能人带动。充分发挥福耀集团、博来德集团、海天农牧业集团、双药集团等企业老总的能人带动作用,积极鼓励和扶持他们走出去、引进来,瞄准行业龙头企业和关联产业大企业进行嫁接改造或战略重组,建立紧密和稳定的合作发展架构,加快拉动提升企业发展档次,做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行业竞争力。双药集团与山东辰欣药集团进行了战略重组后,企业在产品开发、经营管理、市场运营等各方面均取得了明显突破。今年前5 个月完成工业总产值2176 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802 万元,同比分别增长了35%和36%,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凸显。
  
  三是新型职业农民带动。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程,大力发展农民培训和职业教育,重点培养种田大户、农机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经纪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实用人才队伍。茂林镇新发村农民盛立国所创办的合作社,经过几年发展,在双辽域内承包流转土地达978 公顷。目前,合作社已经拥有一支60 人的农机工作队、20 人的技术指导团队,覆盖3 万多农户,全年种粮纯收入接近400 万元,合作社的社员参加流转的土地每公顷增收3000 元,解放出来的劳力务工或发展养殖业收入每人每年平均增收1 万多元。在大量新型职业农民的引领带动下,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到1446 个,已注册50 个;土地流转面积38233 公顷,占全市总耕地面积的28%;成立以土地联合为基础的种植专业合作社342 个,提高了农业组织化和社会服务化水平,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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