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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为何与妻侄打“越洋官司”



  蒋介石为何与妻侄打“越洋官司”
  
  文/余岸竹
  
  1950年5月,台湾驻美“大使馆”突然闯入了一位不速之客,此人乃是台湾“空军驻华盛顿办事处”上校军官向惟萱。他告诉台湾驻美“大使”顾维钧,有一批台湾“中国国际商业公司”在美国采购的航空用油出了问题。正是这次告密,揭开了台湾历史上第一宗军购舞弊案。
  
  涉腐检举让蒋介石十分尴尬
  
  经过一番了解之后,顾维钧向蒋介石进行了举报:一是“中国国际商业公司”在美采购的300万加仑航空用油,系通过1日金山一家杂货店进行,为此支付了中间人佣金10万美元;二是“中国国际商业公司”所购25架美式P-51型战斗机,单价高达3.6万美元,与该机在美国售价1.6万美元相比,相差悬殊,中间一定有人中饱私囊。
  
  不久,蒋介石又收到一封美国众议员周以德的来信,信上说:1950年10月,“中华民国”空军驻美人员,曾将一笔巨额外汇汇到香港私人户头。
  
  这些涉嫌腐败的检举,让正在争取美援的蒋介石十分尴尬,因为检举的矛头都直指台湾“空军总司令”周至柔。可实际上,不管是顾维钧的汇报还是周以德的来信,信息来源都来自同一个人——台湾“空军驻美办事处”主任毛邦初,他可以说是台湾空军的二把手。
  
  妻侄毛邦初原是问题关键人
  
  毛邦初是蒋介石原配毛福梅的侄子,和蒋有亲戚关系,又是黄埔出身,所以深得蒋介石的信任。30年代初,从意大利受训回国后的毛邦初,就担任了杭州笕桥航空学校副校长(校长由蒋介石兼任)、国民党空军副总司令。
  
  总当二把手让毛邦初很难接受,他处心积虑地想把周至柔赶下台,但周至柔也不是软柿子。1950年初,美国对台的军援尚未恢复,在美军顾问的协助下,周至柔下令在“空军司令部”内成立“中国国际商业公司”,建立了一条新的航空采购管道,专为政府采购军用物资。周至柔这一招摆明是要分毛邦初的权,进而取代毛邦初负责的“空军驻美办事处”的军购业务。毛邦初决定“检举”。
  
  老蒋无奈作出系列人事调动
  
  在接到毛邦初的“检举”后,蒋介石责令密查周至柔,同时电召毛邦初回台湾述职,协助调查。而调查的任务,蒋介石交给了自己的秘书周宏涛。
  
  对于毛邦初的汇报,周宏涛进行了多番核实,发现毛邦初的报告并非都是事实。对购油案的检举,周至柔确实了解内情,但中饱私囊的不是周至柔,而是宋美龄的弟弟宋子良。购油案的合同正是在周至柔的首肯下,由宋子良经营的“中福行进出口公司”购买的,并从中牟利。
  
  而毛邦初对周至柔购买飞机克扣差价的检举,基本属于诬告。空军购买的P-51型战斗机,之所以比美国售价高,是因为单价中除飞机外,还含有装运费、外加的无线电设备以及武器配置等费用,所以说3.6万的单价物有所值。
  
  对周至柔挪用公款的指控,周宏涛向空军政治部主任进行查证。原来从1946年以后,空军就有一个“财务公开监察委员会”,之所以设置这个机构,是为了保管空军历年的结余经费,其中存放在香港的有美金45万余元,也就是毛邦初所说的那笔被“挪用”的公款从未使用。
  
  在蒋介石看来,毛邦初是被人分了财路而气极诬告。于是,蒋介石决定把台湾空军购买器材的工作,直接交给美国议员去代理,毛邦初调任“中华民国”驻联合国军事代表团代理团长。而毛所负责的“空军驻美办事处”撤销,所有经手的业务以及他保管的款项从速移交。
  
  对这次人事调动,毛邦初反应激烈。一旦款项移交,毛邦初的问题就不止是诬告,因为他才是真正将军购公款挪作他用的人。
  
  毛邦初狗急跳墙致事态扩大
  
  事已至此,毛邦初干脆与蒋介石硬碰硬,拒绝遵从蒋介石的调任命令。1951年1月,毛邦初指使向惟萱向美国联邦调查局提供假消息,说台湾空军所属的“中国国际商业公司”采购的雷达,有转运资助中国共产党之嫌,结果美国国务院吊销了向该公司出口雷达的许可证。
  
  紧接着,毛邦初继续将事态扩大,他先是召开记者会揭露“空军总司令”周至柔的“罪恶”,以周至柔“贪污”为由拒绝办理款项移交手续,接着把宋子良的“中福行购油案”捅给了《华盛顿邮报》,借媒体之手抹黑蒋介石的形象。
  
  同时,毛邦初还加紧了贪腐的步伐,不仅把数百万美元的军购款转存到瑞士银行的私人账户,还买了200万美元的美国不记名可兑换国债,这些国债能兑成现款。
  
  1951年8月21日,蒋介石宣布毛邦初停职查办,并令其迅速返台。回去后会有什么后果,毛邦初心里明白,所以打死也不能回去。
  
  就在蒋介石与毛邦初纠缠的同时,美国参议院正在讨论军援台湾的问题,为了不影响军援的批准,美国驻“中华民国”公使蓝钦建议蒋介石以法律途径解决“毛邦初案”。无奈之下,蒋介石只好打起了越洋官司。
  
  越洋官司谁赢谁输却难定论
  
  1951年9月28日,蒋介石把“司法行政部”政务次长查良鉴等5人派到了美国,准备对毛邦初提起民事诉讼。
  
  查良鉴等人抵达华盛顿后,立刻进入“中国银行”查账,发现毛邦初于战后在美国任职6年期间,不单在维持办事处、买汽车、交际各方面大肆挥霍,奢侈地花光580万美元办公费,甚至还超支38万美元。后来在清查他的私人账目时,又发现账目不清。
  
  查到证据后,查良鉴聘请了美国律师巴德森,并由巴德森在11月14日将诉状递至华盛顿地方法院。11月29日,法院开庭正式审理了毛邦初军购舞弊案,而此时到庭的却只有毛邦初的律师,毛邦初本人已经躲了起来。
  
  经过近两年的审理,1954年6月,美国法院最终判决:“中华民国政府”有权向毛邦初索还共计636万余美元。至此,轰动一时且令蒋介石头痛不已的“毛邦牵刀案”终于有了定论。
  
  只是蒋介石虽然打赢了官司,钱却并没有要回来,因为毛邦初没有等到法院判决下达,就携款潜逃到了墨西哥。
  
  由于墨西哥与台湾之间没有“引渡”条约,蒋介石只能不情愿地让毛邦初在墨西哥监狱里“逍遥法外”。
  
  到了1958年,蒋介石已经不想再追究毛邦初,只想尽快了结此案。于是,获释后的毛邦初与台湾达成协议,毛同意交出200万美元的可兑换国债,但要求台湾给他20万美元的生活费。在和解后,毛邦初回到美国做起了寓公,直到83岁埋骨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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