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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孝伦理及其当代价值


  儒家孝伦理及其当代价值
  
  肖祥敏,李 通
  
  (南华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1)
  
  摘 要:孝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最基本的伦理范畴。对孝的研究受到各个时代学者和统治阶层的高度重视,从而也形成了大量具有时代价值的孝伦理思想。其中又以儒家的孝伦理影响最为深远。今天,批判的继承和发扬儒家的孝伦理思想,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儒家;孝伦理;当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2-0034-02
  
  “孝”是儒家伦理体系的起点,是人心向善的道德根源。何为“孝”?《尔雅·释训》解释为“善事父母为孝”。《说文解字》将孝解释为“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指的是子女要好好照顾、侍奉父母;“从老省,从子”,是从“孝”字的结构来看,它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老”字的上半部分,下面是“子”字,意为子在下面侍奉上面的老人。梁漱溟先生在《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援引谢幼伟先生的观点说:“中国文化在某一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
  
  一、儒家孝伦理的基本内容
  
  《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儒家认为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一切教化都是由它而产生出来的。那么,作为一切道德根本之孝具体包括哪些方面?杨国枢先生将其归纳为:敬爱双亲;顺从双亲;谏亲以理;事亲以礼;继承志业;显亲扬名;思慕亲情;娱亲以道;使亲无忧;随侍在侧;奉养双亲;爱护自己;为亲留后;葬之以礼;祀之以礼。杨维中先生将其概括为五个方面:养亲:即子女对父母的奉养;尊亲:对父母,不仅要做到奉养,还要从人格上尊敬他们,使父母得到精神上的愉悦满足;遵亲:顺从父母的意愿;礼亲:对父母的奉养符合周礼;光亲:主张一个人要在社会上建立功业,以光宗耀祖。肖群忠先生认为儒家的孝伦理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事生;事死。其中事生包括养、敬、忧、谏四个方面,事死则包括俭、哀与不违三个方面。本文从养亲、敬亲;尊亲、谏亲;祭亲、继亲三个层次,六个方面来阐述儒家孝伦理的基本内容。
  
  第一,养亲、敬亲。养亲,就是要求为人子女者要“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满足父母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使他们居有其所、腹有所食、体有所衣,衣食住行皆能有养。根据《礼记·祭义》中曾子所述:“孝用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养亲仅仅是做到了“其下能养”,更高层次的要求就是尊亲:使父母感受到精神上的奉养,以满足精神上的需求。《论语·为政》中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即子女做到能养不代表就是对父母的孝,而是要做到更高层次的“敬养”。即从满足父母物质上的需求提高到满足其精神上的需要。
  
  第二,尊亲、谏亲。《孟子·离娄上》曰:“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孟子认为,孝亲有“养口体”和“养志”之分。满足父母物质上的需求而不顺从父母的意愿只是“养口体”,而“养志”不仅要让父母衣食无忧,还要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孔子在《论语·学而》中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於父之道,可谓孝矣。”也就是说,父亲健在的时候看儿子的是否孝,就要看儿子的志向是否与其父一致;父亲去世后,要看儿子的行为是否符合父亲生前的志向。父亲去世三年儿子也不改变其父生前的行事原则。只有这样,才算是做到了孝。儒家孝伦理在强调尊亲的同时,提出了“谏亲”。所谓“谏亲“是指父母的行为处事有什么明显不对的地方,作为儿女有义务向父母委婉的表达自己的意见,提醒父母改正。如果父母没有听从自己劝谏,自己也不得心中不满进而产生怨恨,还是要恭恭敬敬的对父母尽孝道。
  
  第三,祭亲、继亲。儒家孝伦理在人们对父母事死方面和事生有同样的伦理要求。(哲学理论论文 fanwen.oyaya.net)孔子在《论语·为政》中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就是说,父母活着的时候要按照礼节奉养他们,死后要按照礼节安葬他们,祭祀他们。按照《孝经·丧亲章》所说,就是要“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父母在世之时,对他们恪尽孝敬之心,父母去世以后则怀着悲哀之情料理丧事并时常缅怀祭奠他们。作为孝子如果能做到这些,就算完成了自己的根本义务,履行了对父母生养死葬的道义。
  
  二、对现代社会孝行异化的剖析
  
  所谓孝行异化是指现代人“善事父母”的行为的方式方法脱离了孝道本身的伦理要求,从而使之丧失了孝道本身应该具有的道德价值。当前社会上孝行的异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不赡养父母。自古以来,赡养父母都是为人子女应尽的社会义务和道德责任。在子女年幼尚无能力自立的时候,是父母含辛茹苦把子女抚养成人,而当父母年老体衰,作为子女天经地义的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反观时下每年的节假日,很多在城市生活的人,宁愿选择旅游,甚至宁愿到乡村体验农家乐,也不愿意回到老家看望父母。《孝经·五刑章》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如果按照《孝经》所说,在三

《儒家孝伦理及其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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